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明子煤业有限公司
变更开采煤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
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规定,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,公司公开本次项目的环境信息,并进行公众参与公告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明子煤业有限公司变更开采煤层项目
项目概况: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明子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遥县城东南21km处的卜宜乡明子村一带,行政隶属区划属于平遥县卜宜乡管辖。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换发的采矿许可证(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3887),2012年11月10日批准开采1~11号煤层,井田面积2.5246km2,生产规模60万t/a。
本矿井目前为生产矿井,现开采井田范围内的4、9号煤层,因9号煤层资源储量即将枯竭,为了保证矿井生产能力,故矿方计划变更开采煤层,将9号煤层变更